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家电下乡中央财政将补贴80%资金
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不得超过2台
  新华社1月14日电 财政部近日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启动家电下乡试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14日就这一政策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将由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该负责人说,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因此家电下乡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用到我国广大农民身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应即时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农民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的政策,了解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 (可查询www.jdxx.gov.cn),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索要正规发票。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
    据介绍,财政部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农村的消费特点和消费水平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标准,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根据试点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该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试点产品的供应、销售及维修服务,财政部和商务部对参加试点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已在企业中标协议中予以明确,中标企业必须履行。
    此外,为防止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财政部、商务部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家电下乡中央财政将补贴80%资金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时事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