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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3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2002年7月1日由国土资源部颁布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扩充为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或者挂牌出让。 3、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对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3、24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5、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时,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