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森林公安局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加映雪、
本报讯 见习记者加映雪、通讯员曹小丹报道: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突出问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及“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国家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从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纠整改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二是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三是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四是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五是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六是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为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专题研究,制定四项具体实施方案。 密切警种协作。警务督察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警务评议、责任倒查,建立销号挂账、定期通报等制度,推动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强化刚性执行,提升整体执行力。派出所、治安、刑侦等办案部门清理排查、建立台账,认真自查自纠,如实反映情况,加强协作配合,以推进如实立案为切入点提升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法制部门细化明确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培训指导,梳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结合案件审核、个案核查、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强接警、布警工作,完善警情流转、统计分析、跟踪指导督办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机制。宣传、信访等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把握宣传口径,严防引发炒作。 实行公开治理。积极组织联合检查调研,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加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及时对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决定立案,对不涉嫌犯罪需要行政处理的案件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有序引导群众积极报案,组织回访走访当事人,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开展警务评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落实治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新要求,对违法利用立案职权导致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及时倒查剖析,导致国家赔偿的,当依法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完善制度机制。按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范立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改革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完善细化接处警、受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执法操作流程标准。 市森林公安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突出问题,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加强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