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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要回女儿的监护权
我叫黄存玉,家住随县新街镇。 我和我的丈夫2001年结婚,2005年9月生下大女儿。丈夫全家重男轻女,他们把所有怨气都洒在我的身上。2010年2月,我又生了一个女孩。等到二女儿两岁的时候,丈夫全家趁我在外地打工期间,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偷偷将二女儿过继给他人。 从那以后,我一直奔波在讨回我女儿监护权的路上。为了能够讨回我女儿的监护权,我曾经想到过通过法律程序,但是,因为我丈夫拒绝签字,他不签字,我申诉的案子就“不能立案。” 目前,我二女儿“被”收养了,我想收回我女儿的监护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因所述材料有限,仅根据现有材料答复如下: 首先,你应当到医院了解生育小女儿时,是否有出生证明?其次,你应当向民政部门了解小女儿过继时,是否办理过继收养手续?其三,你可依法提起诉讼,将收养人作被告,请求依法确认母女关系并变更抚养关系。但是必须做亲子关系鉴定,将鉴定报告作证据。至于你丈夫是否签字,不影响你的诉讼。另外,如果没有过继收养手续,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湖北天赋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