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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履职尽责单位知晓率 提升履职尽责单位公认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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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转到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上来,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这是日前市纪委纠风办对纳入2015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部门及其系统提出的新要求。
    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检查,为提高群众对被检查单位知晓率和公认度,树立被检查单位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随州日报启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助发展”大型专题宣传,以提高检查组和群众对被检单位的知晓率和公认度,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今日展示的是随县住建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纪实,敬请读者关注。
  随县房产管理局职能职责
    随县房产管理局是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与“随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随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随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所”、“随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随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
    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房地产业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县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的住房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拆迁市场、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县房屋权属登记及房屋交易等工作。组建四年来,该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满意站所”,被市委授予“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建设系统先进单位”。
  随县房产管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一、管扶结合,推进房产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在加强市场监控,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同时,扶持培育我县房地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使房地产在“三个随县”建设中发挥“龙头”拉动作用。
    二、高效便民,提升服务品质。在过去工作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全面推进“六无服务”(服务受理“无推脱”、服务方式“无距离”、服务事项“无积压”、服务内容“无模糊”、服务程序“无掩盖”、服务标准“无差错”);做到 “五个绝不”(工作事项绝不在我这里延续、工作差错绝不在我这里发生、不良风气绝不在我这里出现、服务对象绝不在我这里冷落、随县形象绝不在我这里受损。)
    三、关注民生,加快住房保障性进程。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新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让人民群众实现 “住有所居”的目标,居住环境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依法征收,规范拆迁工作。切实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完善各项征收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群众利益得保障,县城建设大发展的“双赢”局面。
    五、强化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全部实现亮牌上岗,做到和蔼亲切、耐心细致、服务周到,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等现象,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房管形象。
    投诉电话:3339511
  随县城镇管理执法局职能职责
    随县城镇管理执法局是随县人民政府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随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完善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随县城镇管理执法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全面提高随县城管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打造法治城管、服务城管、廉洁城管,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随县城镇管理执法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严格执行各项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规范服务、办事流程、审批程序,依法办理审批事项。
    二、服务改善民生。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急、难、盼、需问题。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热情周到、礼貌待人,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
    三、优化政风行风。精简会议及文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解决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强化担当意识,严格目标管理,完善奖惩机制,坚决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
    四、落实廉政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严格执行监督问责,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执法、服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五、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政策法规及职能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完善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让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满意。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39508
  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职能职责
    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是2009年9月16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具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资质证书。主要负责随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与备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近几年来,共对287项新开工程实施了质量和安全监督,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工程合格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先后荣获“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随县住建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县质安站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做到“五个公开”,即“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扩大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将本站工作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开。突出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办事单位或群众申请办理事项,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办理,不推诿扯皮,不刁难办事群众,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履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单位或群众来办理咨询有关事项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实行一次告知制度,认真耐心解答,不与来办事咨询的单位或群众发生争吵。
    四、深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制,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即时受理、出具监督通知书。
    五、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责任追究制,强化日常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本站内部管理,树立和维护新形象,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39517
  随县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职能职责
    随县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是2009年9月16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是省住建厅和省测绘局核准的丙级规划编制及测绘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和测绘业务,负责县域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规划编制;负责并参与县域范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规划设计、区域规划与咨询、村庄和集镇规划,并为所有工程建设提供勘察设计和工程测量。
  随县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了认真开展全县住建系统履职尽责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发展方式,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服务体系,激发行业活力,努力打造与发达地区接轨的综合性设计院,为服务我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当好参谋,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抓好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2、切实履行职责。以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为标准,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方便、快捷、高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建设单位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3、坚持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坚决纠正和查处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4、文明礼貌、周到热情服务。对于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各类函件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对建设单位做到态度和蔼,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5、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为我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投诉电话:3339663
  随县“三办”职能职责
    随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随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随县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简称“三办”)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装饰装修管理的政策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全面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节能工程分部验收的管理工作;对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应用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禁实”、“禁现”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交流、宣传政策法规和专业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解决或处理建筑节能、墙材革新、散装水泥应用和装饰装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随县“三办”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随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随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随县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简称“三办”)公开承诺如下:
    一、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治理“庸懒散软”
    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爱岗敬业、踏实办事、尽职尽责地工作,满怀热情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建设者形象。
    二、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主要工作职能是推广建筑节能,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应用,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我们一直坚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节能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履行监管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
    注重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禁实”“禁现”工作防止反弹。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能力的培养,依法办事,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四、廉洁奉公,做到风清气正
    教育干部职工保持“廉洁、高效、严谨、优良”的工作作风,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坚持群众事情无小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将作出一个圆满的答复。
    投诉电话:3567012
  随县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本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参与建设项目绿地指标、环卫配套基础设施的验收审核。
    三、负责对城区临时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移栽、修剪)和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审批;负责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核;依法收取绿化有关规费。
    四、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拆除、迁移、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审批;依法收取环卫有关规费。
    五、负责 “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园林式社区”活动的开展、评审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保护和管理城区古树名木。
    六、负责城区园林环卫行业监察管理,对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进行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园林环卫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园林环卫科研,推广应用园林环卫新成果、新技术。
    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随县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管理处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县园林环卫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管理部门良好形象,县园林环卫处向全社会郑重承诺:一、履行园林环卫职责,做好依法行政表率。认真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依法查处损绿、毁绿、侵占城市绿地以及渣土漏撒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法规权威。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完善行政审批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过错追究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拓宽服务渠道,真正做到便捷为民。三、美化净化城市环境,保障群众利益诉求。加大园林环卫“以钱养事”日常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绿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无损;对市民投诉、反映的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切实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四、强化廉洁服务意识,提升政风行风水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县市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效率低下、办事拖拉;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牟取私利;坚决杜绝“四难”现象在我处发生。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22)-3338128
    来件地址:县住建局一楼
  随县市政管理处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省、市市政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政专业规划拟定城市市政建设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政资源调查评估和数据档案管理工作。
    四、管理城市市政管线工程建设。
    五、审定和指导城市开发小区的市政设施的建设。
    六、拟定市政建设项目和维护专项工程项目,以及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实施日常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九、受行政委托负责排水许可的审批工作。
    十、其他行政委托事宜。
  随县市政管理处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对城市排水许可、城市道路挖掘、占道许可证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
    二、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以及收费依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等行为。
    三、严格政务公开,建设阳光市政。公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公开排水许可证、挖掘证及占道证办理程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教育,严格做到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不失职渎职,不损害群众利益。
    投诉电话:3339515
  随县城建档案馆职能职责
    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档案技术服务,收集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案卷整理、归档和保管。
    单位的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的管理,对建设系统列入城建档案业务范围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和组织全县地下管线普查,接收和编制地下管网图并进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负责统筹规划随县建设信息系统的建设、业务指导及运行管理工作;永久、长期接收和保管各种载体的城建档案、资料;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资料实行科学管理、安全保护和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广泛征集城市建设、管理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历史档案、资料,开展城建年鉴、史志编辑、档案专题编研;拍摄编辑反映城市建设历史及城市建设新貌的声像专题片,宣传城市建设成就和建设战线精神文明风貌。
  随县城建档案馆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实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对我馆工作的法律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和监督与投诉公示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湖北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二、服务内容。1、签订《建设工程档案建档及报送服务协议书》;2、城建档案业务指导、接收、管理;3、城建档案借阅利用。
    三、服务程序。签订《建设工程档案建档及报送服务协议书》—对工程项目的建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拍摄录像和照片—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审核—合格后签发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核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提供城建档案查询利用。
    四、投诉与监督。建设单位或档案利用者,如发现我馆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可进行投诉,投诉电话:3339510。
  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职能职责
    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是县住建局直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随县范围内建筑市场管理、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建设劳务市场管理、建筑装饰市场管理等职能工作。该站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企业,奉献社会”为宗旨,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克难奋进、大胆创新,积极开创随县建筑市场管理新局面。
  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着力解决建筑业的突出问题,为实现随县建筑业新作为,县市场站就2015年度履职尽责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务透明、公开。以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为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建筑市场管理站职能职责;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二、坚持热情周到服务。工作人员对所有前来县市场管理站办理业务对象要一视同仁,做到帮百姓办事、替百姓跑腿,办理业务时,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做到符合条件的立即办,条件欠缺,一次告知,解释明白,做到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事项零差错、服务管理零疏散、服务对象零投诉。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行为。
    三、坚持廉洁勤政务实,杜绝“吃、拿、卡、要、报”五种行为,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四种现象。
    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722—3339513
  随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职能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开发区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村镇建设、经营城市、建筑业、住宅与房产业、勘察设计和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政策、规章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开发区城乡规划、勘察与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审查;管理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综合管理和指导开发区建筑活动、负责开发区住宅和房产业管理,同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随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全县人民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热情周到服务,实行“五办”、“四零”工作法。工作人员视服务对象为亲人,帮百姓办事、替百姓跑腿,办理业务时,要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做到符合条件的力即办、材料不全的帮着办、上报审批的协助办、企业有难的上门办、跟踪服务的主动办: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事项零差错、服务管理零疏散、服务对象零投诉。
    二、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四乱”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四乱”现象。
    三、坚持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推行首问负责制、责任
    追究制、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
    乱作为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
    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
    建设分局队伍良好形象。
    四、坚持廉洁从政。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执纪检监督问责,从严查处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建设发展环境。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对我分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70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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