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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作者:唐天才、
  本报讯 记者唐天才、通讯员赵鹏报道:从曾都民政部门获悉,自7月1日起,曾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390元提高到410元,人均月增20元,增幅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300元提高到3000元,年人增保障标准700元,增幅30%。
    据悉,该区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保持全市最高水平。城乡低保标准也由“十二五”初的180元/月和1100元/年,提高到目前的410元/月和3000元/年,分别提高2.3倍和2.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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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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