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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本报讯 通讯员皮祖彪报道:从8月15日起,市环保局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进一步规范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将持续到8月30日,采取单位自查与检查组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开年以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对新《环保法》及四项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各项执法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等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情况,以及执法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存档、备案情况、执法中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等。 在监督检查中,市环保局将抽查、调阅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案卷,随同参加现场执法,调查、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执法主体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的,予以纠正或撤销;对行政违法行为对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