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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让人,我们还要等待多久?
——对随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常跃耀聂忠诚
本报记者 常跃耀 聂忠诚 通讯员 池 能 道路上的人行横道,也称“斑马线”,是提醒车辆在这里要减速慢行了,让行人通过,不然,有可能要发生交通事故。 “五一”期间,记者在街上看到,道路上的斑马线形同虚设,呼啸而过的汽车,没有礼让行人的意思,更有甚者,当驶近斑马线看到有行人要通过时,一些司机还会拼命按喇叭叫行人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市民刘老先生对记者说,他和老伴有逛马路的习惯,谈起“车让人”,他说,每次通过人行横道时,小车、公汽、摩托车一辆接一辆地疾驰而过,根本没有减速让行人先过的意思。 近年来,我市城区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多数发生在斑马线上,昔日的“安全线”变成了如今的“生死线”。据交警四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市区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死亡交通事故36起,占死亡事故的31%。2014年5月12日0时10分许,23岁的马某驾驶面包车行至青年路东段金色港湾小区路段时,与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张某(男,46岁)夫妇相撞。造成张某夫妇二人当场死亡。2015年7月8日22时17分许,周某驾驶玛莎拉蒂小型轿车,行至随州市沿河大道岁丰学校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徐某相撞,造成25岁的徐某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什么车不让人呢?交警事故队的民警分析说,首先,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机动车驾驶人虽然都经过了学习培训和考试,但对不少人来说,法律法规理论考试只要“应付过关就行”,根本没有牢记在心。其次,强势心理在作怪。机动车与人相比占尽强势,机动车驾驶人通常认为:“车不让人,人自会让车,不怕你不让,除非你不把生命当回事!” 更令人忧心的是,一些行人感觉反正走斑马线也不安全,没有养成走斑马线的习惯,尤其是一些老年人和妇女,穿过马路去买菜,“想过马路抬腿就走”。如此恶性循环,怎能不发生安全事故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及行人。 市民王女士说,我每天都会走斑马线,但10次只有一次能碰上车让人的好司机。过马路都是人让车,车让人得碰运气。从北京开车回来的杨明说,家乡发展很快,车多了,但要车让人,还需时日。 出租车司机在随城跑生意也见缝插针,让与不让,取决于是否堵车。一位姓宋的司机说,能开快为啥不开快,开慢了会堵车。私家车主李女士说,在有红灯的情况下,绝对遵守交规;绿灯时,看着前面的车通过也就跟着过了,没想太多。 5月2日,记者行走沿河大道岁丰学校路段时看到,人行横道就在旁边几米的地方,一中年妇女牵着小孩偏不走斑马线,随意横过道路,记者上前询问为什么不走斑马线时,该妇女说,走斑马线,车子也不会停车让行,照样鸣笛示意其停步让行,所以索性选择抄近路过去。一位有过出国经历的某公司李总说,一次出差美国,在华盛顿市郊,他想步行通过一条马路,习惯地看看两边有无车辆,看到前方驶来一辆轿车,于是停住脚步,想让车子开过去后再过马路。哪知,该轿车却在30多米远处就放慢了速度,停下来,伸出头来,微笑着挥手示意让行人过去,然后才把车开过去。 “礼让斑马线”与“不礼让斑马线”是两种境界。“车让人”,往小处说,体现的是驾驶人的道德素质;往大处说,体现的是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没有比安全和生命更宝贵的,让我们的文明从“车让人”做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