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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 务农 姓农
——对深化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几点思考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本质属性的具体表现。 《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随发 [2016]3号)也明确指出,把全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的使命和责任,也是供销合作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为农、务农、姓农改革要求的基本内涵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价值所在、优势所在,既是党和政府靠得住的,也是农民群众期待的。供销合作社成立之初衷就是服务“三农”,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曲折发展,与农民群众结下不解之缘,为“三农”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农、务农、姓农”是供销社的宗旨和本质属性。作为经济组织,它的产生、发展必须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为农、务农、姓农”改革要求的基本内涵就是通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更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全面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成为“三农”服务的综合中心。目前正值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攻坚期,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充分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主动进行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改造、革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活力,是供销合作社的当务之急和工作之要。 二、为农、务农、姓农改革要求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加快为农、务农、姓农要求的改革。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立足国情和“三农”实际,顺应大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坚持家庭经营基本制度基础上,通过提高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着力解决 “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加快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市农业领域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比较分散,服务规模小,服务功能弱,迫切需要培育一个成体系、有规模、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性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跟踪、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而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体系完整、功能完备,既有经营性又有公益性,如果按照为农、务农、姓农的要求,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完全能够成为推进我市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骨干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地服务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其次,党委、政府的殷切要求和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加快为农、务农、姓农要求的改革。“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作出了一系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城乡统筹发展。但必须看到,随着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切实贯彻 “五大发展理念”背景下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实现“四化同步”,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供销合作社一头在农村,一头在城镇,在引领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方面有着得天独厚条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城乡统筹联动、一体化发展的农村工作新格局。 第三,供销合作社自身生存发展,必然要求加快为农、务农、姓农要求的改革。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三农”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多次受到各级表彰,是我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单位。但也应该看到,由于体制机制没有完全理顺,在与农民密切联系和利益联结上还不紧密,为农服务方式、手段还不多,综合服务实力还不强。同时,面临的环境条件越来越复杂,农民群众对服务的新需求越来越多,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己成为制约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的重要障碍。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才能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繁荣农村、富裕农民过程中得到快速发展。 三、为农、务农、姓农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路径 就是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基层供销社改造、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创新服务机制为重点,加快办成上下贯通、融合发展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为农服务综合性组织,努力把我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新形式下各级党委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首先,以创办新型基层供销社为重点,着力加快办成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合作组织。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构建农民和社会其它组织广泛参与的开放平台,通过劳动、资本、土地等合作,积极吸纳农民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在组织和利益上密切与农民的联结,把基层供销社改造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混合制、综合性服务组织。 第二,以深化县级联合社(机关)改革为重点,着力转变行政化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转变机关职能,明晰职能定位,形成鼓励竞争、优胜劣汰的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按照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原则,逐步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社会经济组织广泛参与、民管民享的经济联合组织,培育规模优势,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市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合作投资基金,以密切各层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有机联系为重点,创新治理机制和联合方式,构建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打造为农服务综合体。 第三,以突出服务规模化为重点,着力打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面向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产生活,大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机制。培植壮大湖北田丰农业科技公司、随州丰汇山珍食品公司、随县炎丰农业科技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一站式”服务。创新农村综合服务组织,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网络,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系列化、规模化、综合性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全方位、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积极探索建立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服务机制,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购买的公共服务,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落实党委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载体。 第四,以突出流通现代化为重点,着力培育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鞭炮、再生资源等连锁经营服务网络,提升农村流通现代水平,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构建从“田园子”到“餐桌子”的流通链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产地农产品市场、配送中心为依托,以城镇社区便民连锁超市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便民惠民,助农增收。 第五、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重点,着力创新流通服务新模式。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变革新趋势,发挥实体网络优势,全面实施“通村电子商务建设工程”,构建以湖北兴泰电子商务公司为主体、“村友淘”网站为平台、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为依托、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为终端、物流配送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为农服务新体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买难卖难问题。 第六、以化解农民生产融资难为重点,着力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新方式。以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按照严格规范、加强管理、风险可控的要求和社员制、封闭性原则,积极探索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和互助保险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引进湖北合作投资集团“合金融”投资平台,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设立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公司,方便农民借贷,破解制约农民发展生产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