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随州“汽车时代”的快速到来,致使城市道路交通变得异常繁忙。小车、的士、公汽、摩托车在通过人行横道路口时一辆接一辆疾驰而过,每一辆似乎都很赶时间,鲜有减速礼让行人先行通过的。更有甚者,驶近斑马线不减速,见行人挡住去路,便长按喇叭,催促行人让行。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予以罚款记分处罚。
【评述】不礼让斑马线不仅违反法律,更违背了道德。礼让斑马线能否自觉形成习惯,不仅需要公安交管部门的严管,更需要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社会各群体的积极遵循;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撑、制度的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识与默契。体现的是驾驶人的道德素质和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从关爱生命安全出发,摒弃陋习,让“礼让”从被监督到自觉为之、从埋怨到主动为之,打造城市文明交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