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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媳妇”不辞而别人财两空难维权
  本报讯 通讯员赵骁骥、鲍彦谷报道:去年11月,广水男青年陈某经人介绍花费10万元迎娶了一位外国美娇娘。但结婚不到半年,新娘就乘飞机偷偷回了泰国,尚未从喜悦气氛中走出的陈家,如今因人财两空而万分懊恼。
    去年11月是陈某一生难以忘怀的喜庆之日,当时一个漂亮又年轻的外国媳妇被他娶回了家,这在当地都是个大新闻,全家都沉浸在喜悦之中。蜜月期没过多久,一件更令他今生难忘的事情发生了——刚娶进门的媳妇跑了!就在今年3月底,这个外国媳妇前脚在公安局出入境部门申请完签证,后脚就不辞而别跑路了。她的家人原本以为媳妇出事失联了,火急火燎跑到公安局报警。民警也是高度紧张,经出入境部门火速调查,结果让大家大跌眼镜——这个外国媳妇不是失踪了,而是自己跑到武汉,然后乘飞机飞往了泰国。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媳妇跑了,一家人懵了,更严重的是亲戚同时报警称这个外国媳妇跑路之前偷了他家2万元钱。此时,一家人根本无法联系上外国媳妇,也没有她家人的联系方式,只有当时“媒人”的电话。
    拨通“媒人”的电话后,那边说只负责介绍,其他的也爱莫能助。原来,陈某和外国媳妇的婚姻是通过网上认识的所谓的“媒人”闪婚的,“媒人”保证交钱就能娶妻,不满意还可以换人。陈某起初只是去过一趟媳妇的国家,见面后感觉满意便给“媒人”交了10万元介绍费和彩礼钱就把媳妇领回了家,从见面到结婚还不到30天。事到如今,陈某还是想不通,念叨“都在省民政厅领了正式的结婚证,怎么说跑就跑了呢?再说我家还给她买衣服买首饰对她不薄,结婚借的钱都还没还上,人还带着亲戚的钱不见了,到底该找谁说理去?”
    民警提醒:涉外婚姻中介都是非法活动,不要轻信中介广告。受理本案的民警解释,1994年国务院就出台相关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或变向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活动。本事件中由于双方领取了合法结婚证,公安机关不能阻止一方的自由活动,一旦当事人出境,男方更是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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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随州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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