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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贫困学子一个都不能少
——我市各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陈巧玲通讯员万宝岑车蓓 新学期即将开始,我市即将有27万名学生进入或重返校园。快开学了,家庭困难的家长或许在为孩子的读书费用担心。贫困学子上学能享受哪些国家助学政策?近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各阶段助学政策作了详细解读: 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目前,我市部分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学年可获得1000元资助,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资助比例原则上为在园学生数的5%。申请资助主要对象包括,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均有补助。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年补助1250元(全年按学生在校250天计算)。补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学生在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中阶段,困难学子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从2015年春季起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实行每生每年1500元和2500元两档标准。学生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除落实国家助学金制度以外,我市部分高中还利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是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的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此外,还设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针对中职学校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的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今年夏季我市遭洪涝灾害,为确保每个受灾及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顺利入学,市资助中心编印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册分发各地各学校,扩大自主政策的宣传力度。秋季开学后,各地各校统筹安排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家庭及建档立卡学生,优先给予资助,对受灾特别严重及特别困难学生要采取减免缓临时资助措施,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所有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切实做到“一个都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