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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孙秋遗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证书编号:201611798200756,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学校:武汉东湖学院,特声明作废。
    何晓华遗失车牌号为鄂S19290黄牌的营运证,证号:422901012653,特声明作废。
    随县烈山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不慎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遗失,证号:人社民4213615000001号,特此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随州市惠农非金融担保有限公司决定申请注销,注册号:421300000049516,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随州市惠农非金融担保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
  注销公告
  随州市人和日化商贸有限公司决定申请注销,注册号:421300000017334,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随州市人和日化商贸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九龙、吴忠亭: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7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成、肖启攵奎:
    本院受理原告叶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1303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叶伟返还借款12万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9日
  债权债务公告
    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北三铃”)近期因并购重组,需要对湖北三铃原有债权、债务进行重新确认,现请与湖北三铃有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与公告联系人进行核对、登记,确认后由新公司承担。若超过登记期限,则视为放弃相关法律权利。现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10月22日止。
    二、申报范围:申报人于2016年9月8日之前,与湖北三铃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借款、材料款、工程款、垫支款等均属申报范围。
    三、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1、申报人为法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为自然人需持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包括借条、欠条、收据、发票、合同、工程结算欠款凭据及银行进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对申报债权有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等情况的,还应当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凭据。
    四、申报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地点为:湖北省随县厉山镇交通大道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院内。
    2、联系人:何慧 联系电话:18071375666
    五、注意事项: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则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视为申报人自动放弃对湖北三铃债权进行求偿、追索的权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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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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