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曾都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16年11月30日起,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监督,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183-0722-093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请寄:曾都区委3号信箱,邮政编码:441300;来访接待地点:随州市汉东路169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电子邮箱:zengdouxuncha3@163.com;征求意见箱地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前。 巡察期间来信、来访、来电受理范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情况。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6年11月25日 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点击“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235.153.182:9001)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见附表)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同与竞得人签订正式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随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4、竞买人可登录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235.153.182:9001)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5、竞买人必须持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企业数字证书,在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主页按要求注册成为系统VIP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会员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6、竞买人须持数字证书与指定银行签约。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必须按时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具体事宜可咨询工作人员)。 保证金账号:783401040005889+子账号; 开户单位:随州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户行:随州农行丰汇支行;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没有底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局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15日;挂牌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0时至 2016年12月29日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起至2016年12月27日下午16时止;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六、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1联系地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沈 钊 联系电话:0722-32246252联系地址: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龚菁华 联系电话:0722-3316055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