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作者:办
本报讯 通讯员马洪林、郭建平报道:今年我市先后5次遭受洪涝灾害,面对严重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全市上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大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昨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至11月30日,全市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已全部峻工,峻工率100%,按时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目标任务。 据统计,今年严重洪涝灾害共造成全市58.8万人受灾,其中,因灾倒塌房屋2050户4268间,不同程度损坏4598户11426间。根据《湖北省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指导标准》,经过逐户核查,全市确定因灾倒塌房屋重建对象845户1959间、因灾倒损居民住房修缮对象1025户2655间。 严重洪涝灾害发生后,全市紧紧抓住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这个重点,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从市级财政预算中拨付7220万元,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民政部门先后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共6456万元,足额保障灾民生活救助和倒损住房重建(修缮)。 为确保重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市组建督查组,先后4次展开督导,市政府一周一通报,形成倒逼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全市倒房重建工作的落实。各地严守操作规范,注重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合理、救助得当、不漏一人。 在推进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过程中,各地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集中联建部分房屋,供受灾倒房分散供养五保户居住。有条件的地方,还安装了自来水,配齐卫生所、小卖部、活动室、公厕等场所,积极打造灾后重建工程亮点。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联建五保户房屋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当所居五保户过世后,由新晋五保户进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欢迎,同时也节省了资源,避免了重复建设。经统计,全市集中联建房屋共60处177户,涉及20个镇(办)53个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