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案
本报讯 通讯员佘敏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随州城区文峰都市花园小区内张贴带有警用标示的借贷广告”,并附上图片。随州市、曾都区两级公安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曾都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查明,今年10月24日,随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张某(男,45岁,北郊人)私自印制了3000多份带有警徽以及人民警察标志的贷款宣传单,内容为 “警察提示,产品:按揭房二次贷,按揭车二次贷,积金贷,社保贷,保单贷,工薪贷,全款房抵押,全款车抵押,大额信用卡办理。银行渠道,月息低至8厘6”。印制好后,张某和公司副总经理郑某(男,34岁,北郊人)安排员工徐某(男,33岁,随县环潭镇人)、彭某(男,现年23岁,高新区吴家老湾村人),每天在随州城区进行张贴。11月15日,徐某和彭某二人开始在城区各居民小区的楼道内,以及沿途的主要道路边进行张贴,截止12月1日,共张贴2000余份。 12月1日,东城派出所办案民警赶到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舜井大道粮油巷内的办公地点,将郑某、彭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闻讯后,张某、徐某将公司关闭,并将未张贴完的贷款宣传单转移,随后潜逃。 目前,因非法使用警用标志,郑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彭某被依法警告。对张某、徐某的抓捕正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