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信息周业勇、喻友秀:
本院受理原告梁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1303民初20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梅偿还借款193000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8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业勇、喻友秀:
本院受理原告张秀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1303民初208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秀波偿还借款73000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2017年8月28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业勇、喻友秀、周飙、沈妞:
本院受理原告向继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1303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向继芝连带偿还借款30万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8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德伟:
本院受理原告张秀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1303民初208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秀波偿还借款10万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8日
遗失声明
个体工商户杨兴运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 ), 注 册 号 :4213043000411,特声明作废。
个体工商户汪加顺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 册 号 :421321600225169,特声明作废。
詹继平不慎遗失《就业失业证》, 书编号:4213022014017495,特声明作废。
李贤遗失随州市中心医院开具的《湖北省医疗单位住院收费票据》一份,票据号:(2014)NO:009515647,声明作废。
席进、罗海丽遗失在随县环潭镇卫生院出生的小孩席雨娇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Q420555405,声明作废。
曹刚、黎晓晓遗失随州市中医医院开具的小孩曹明皓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M420628295,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