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姜海娥报道: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11日至13日,随县高城镇食药监所对辖区内5家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监管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针对学校食堂主体资格,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对食品留样,留样设施是否符合条件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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