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琴报道:12月8日,市委书记陈安丽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随州市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况汇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随州市、县检察机关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推进落实意见。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郭永红,市政协主席黄志群,市委常委郑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夏卫东,市委常委蒋星华、林常伦、甘国栋、冯茂东、刘宏业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中央《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为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推动《实施细则》贯彻落实;要以深入学习推动落实,《实施细则》出台以后,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原文,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对落实过程中不扎实、不坚决等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问责,确保中央、省委、市委政令畅通。
会议要求,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反腐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要高度重视,对标看齐。要落实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部署和我市安排,按照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做到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