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58号)及《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随文发〔2018〕6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第一批,66个项目)。现公告如下:
二、承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机构。2万元及以下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适当将承接主体扩大到从事公共体育服务的自然人;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并达到合格等次以上,信用状况良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
4、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合同支付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承担。
三、提交资料:
1、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并出具资质声明函;
3、拟承办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4、承诺函;
5、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6、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止。
报名地点:随州市新政府大楼218室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科。
五、咨询方式:
电话:0722-3596131,电子邮箱:86936411@qq.com。
六、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