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随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司法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形成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将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及法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本院陆续在人民法院执行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向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要求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并请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告。
  随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随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公告】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