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快递业历经十年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快递暂行条例》经2018年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是为了持续推动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成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也将对促推我市经济发展,服务随州人民群众带来较大的变化。
一、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工作要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2009年修订邮政法时,明确了快递的法定地位,为快递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近10年来,快递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快件业务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快递业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存在服务质量相对较低、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四是快递服务的有关规则不够明确,容易引起争议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立法予以解决,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快递暂行条例》有哪些新变化和特点
国务院出台的《快递暂行条例》内容非常丰富、实用,对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快递业务作出了规范与保障,是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用户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快递暂行条例》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和创新。
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强调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破解用地难、通行难、停靠难、上门难等行业难题。鼓励快递与其他行业协同发展,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创新使用先进技术,引导绿色发展。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二是简化末端网点开办手续,三是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四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五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
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一是防止采用加盟模式的企业在用户索赔问题上推诿,条例规定用户可以向商标、字号、快递运单的所属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实际提供服务的企业要求赔偿。二是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规定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并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三是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条例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四是保障用户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快递服务,条例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告暂停快递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帮助用户建立合理的消费预期。五是从多个层面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条例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不必要的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条例基本建立了企业合法获取、使用、保管信息,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引导、检查和追责的用户信息保护机制。
在完善服务规则方面,一是确立了快件保价基本规范,这一规定填补了邮政法只规定给据邮件保价、未规定快件保价的空白。二是强化了快件处理操作规范,这一规定肯定了“不着地、不抛件”的管理要求,进一步防范“野蛮操作”。
三是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四是补充了无法投递快件的处理规则,五是充实了快递服务赔偿规则。
在保障快递安全方面,《条例》坚持将安全作为前提和基础。针对快递服务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根据快递操作过程中人货分离、递送便捷的特点,注重在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基础上,优化、实化、细化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增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制度。
三、《条例》在促进快递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制度措施
优化行业发展外部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是本《条例》的立法重点之一,《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规定:一是完善政府职责,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持快递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地方政府应当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二是为了降低快递企业发展经营网络、布局设点的成本,规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依法保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五是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六是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七是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快递服务机构并设置快件处理场所;海关、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跨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
四、快递条例出台给我们公民的信息安全带来哪些影响?
作为我国快递领域目前层级最高的法律法规,《条例》对快递信息安全予以了充分的重视,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使得信息泄露处罚有法可依。
首先,《条例》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明确了企业搜集用户信息的行为边界。其次,根据《条例》,快递企业应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有责任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非法检查他人快件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一般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快件延误、丢失谁来赔包裹丢了谁负责?赔偿金额怎么算?快件延误造成损失,能向快递公司索赔吗?
根据《条例》,由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使得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用户均可以向快递企业提出索赔要求。赔偿金额,《条例》规定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