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韩四强报道:日前,广水市出台《关于支持台商工业园建设和促进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现有台资企业发展和对台招商发出16条利好消息。
广水市现有15家台资企业,其中5家落户在台商工业园。园区内台企2017年纳税3000万元,占规模企业税收的12%;创汇3000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三分之一。《意见》出台后,吸引沿海3家台资企业有意向在广水台商工业园落户办厂。
《意见》用数字“说话”,“干货”满满。在支持台商工业园建设方面,市政府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园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台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200万元;支持台资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方面,对当年引进高端智能化装备、智能化生产线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台资企业,按其设备投入的2%给予补贴;培植台资企业发展后劲方面,对建成院士工作站的台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每出口创汇1美元补贴企业0.02元人民币,同比每增加出口创汇1美元再补贴企业0.02元人民币;优化台资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引进台资工业项目按期投产并实现税收后,由受益财政按生产环节纳税的2%对引资人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台资工业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生产性税收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引进单位或服务单位2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