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月仙、卢俊伶报道:近日,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携带一捆罂粟从安居镇来到随州城区,当其行驶至解放路大十字街路段时,被在此执勤的交警查获。
当日上午9时许,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及协警在城区解放路大十字街路口执勤时,拦停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让其出示相关证件,在对驾驶人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神色十分慌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民警对驾驶人孟某摩托车后座携带物进行检查,发现一个篮子上的编织袋紧紧包裹着一捆东西,民警询问其编织袋内所包裹的物品是什么时,孟某更加慌张,支支吾吾地告诉民警说:“是路边捡的草棵子。”民警经过仔细查看确认是罂粟壳,见被民警识破,孟某如实告诉执勤民警:“这些罂粟壳我准备卖给城区餐馆、早餐店的。”
民警告诫孟某,罂粟属于违禁品,罂粟籽粉里含有吗啡等使人体兴奋的成分,长期食用会使人上瘾,对人的身体也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属于毒品范畴,是不允许买卖,更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民警遂将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及携带物扣留。目前,该案已移交西城派出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