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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评双治双促”活动进行时

  

【 阅读提示 】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环境办具体组织实施的全市“双评双治双促”活动于6月中旬拉开序幕。
  连日来,一些审批管理类、执法监管类、公共服务类的参评单位,纷纷向本报编辑部打来电话,要求腾出报纸版面,晒其承诺,亮其身份,做好宣传;许多单位在来电中还表示,积极参加“双评双治双促”活动,要乘着“双评双治双促”活动东风,促进机关及其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增强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为宣传好“双评双治双促”活动,为提高群众对评议单位知晓率和公认度,树立被评单位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随州日报发挥主流媒体功能,从2018年6月下旬始,启动“担当作为助发展”宣传专题,搭建良性互动平台,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
  今日刊发的是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职责简介、服务承诺,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责简介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省级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九)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市发改委坚持做到“对上争份额,对下优服务,对内激活力,对外树形象”,全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改进作风。认真落实《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双评双治双促”活动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打造作风优良、工作扎实、服务到位、团结奋进的行政机关。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发改委工作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认真抓好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好项目审批、备案关,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为合法。
  三、全面优化服务。实行权责事项“一门一网一次”办理,项目备案和业务查询事项即来即办,即时办结;核准、审批事项5个工作日办结,确保审批零超时、力争服务零投诉,真正做到让群众办事“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四、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市构筑鄂北生态屏障、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履职尽责,加强战略谋划、强化项目建设、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等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五、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公正廉洁从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0722-3596333
  电子邮箱:suizhoufgw@163.com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市政府大楼562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职责简介
  (一)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
  (五)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六)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由。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服务承诺
  一、提供优质服务。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和服务规则,实行进场交易项目登记、招标文件备案、场地安排、评标专家抽取、投标保证金退还等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
  二、维护市场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融合发展,全面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公开项目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扩大社会监督范围。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私立收费名目,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快推行CA数字证书互认、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共享工作,做到“一处注册、全市共享”。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
  三、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管。公开投诉举报的受理方式,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有权处理机关和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四、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
  我局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举报监督电话:0722-3315486
  邮箱:zhaotoubiaoju@163.com
  通讯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10号
  邮编:441300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职责简介
  一是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全面的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
  二是承担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
  三是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及有关单位委托的质量(技术)鉴定。
  四是受理客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五是承担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
  六是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检测方法、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七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双评双治双促”工作,践行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科学准确、公正诚信、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和“测必求是,验定守德”的执业训规,全心全意保障随州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主动接受广大服务对象的监督和评议,打造全省地市一流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检验报告准确率不低于99%,检验报告完成及时率不低于95%,客户满意率不低于95%。
  二、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服务客户热情主动、优质高效、公平公正,对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热心解决和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对不作为、乱作为或者慢作为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追责问责。
  三、坚持廉洁从政,杜绝以权谋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权利运行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检验检测规范,杜绝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四、坚持公正诚信,确保结果准确。保证检验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经济等方面的一切干扰,保证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检验检测《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检验活动,保证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数据报告。
  五、坚持高效优质,限时办结业务。药品监督抽检样品30个工作日内检毕,食品监督抽检样品20个工作日内检毕,化妆品监督抽检样品20个工作日内检毕,粮油监督抽检样品15个工作日内检毕;办理时限与监管部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与委托方协商的委托检验样品,在约定办理时限检毕。
  我中心将严格履行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业务咨询电话:0722-3223796
  监督投诉电话:0722-3232597
  通讯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小南门街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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