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莹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詹君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 刘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詹君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方义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新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