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曾环宣报道:近日,从曾都区环保分局获悉,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因涉嫌环境污染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8月1日,曾都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例行环保巡查,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汽车配件生产、五金件冲压加工等项目自2016年8月投入运行以来,存在既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又未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还发现有涉嫌小电镀生产的迹象。
发现问题后,监察人员随即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最终发现了隐藏在厂区西边车间内的镀锌生产车间,车间无任何环保设施,监察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吴某砸开已封闭的排污沟,对沟内留存污水进行取样。经检测,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84mg/L、锌浓度为52.7mg/ L,均超过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化学需氧量为80mg/L、锌为1.5mg/L的排放限值,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3.8倍、锌超标34.13倍。
8月6日,曾都区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将该案件移送曾都区公安分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