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琴、实习生刘倩倩报道:8月23日,市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轮巡查督导情况通报暨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巡查督导组督查情况和各地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从7月下旬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县两级22个巡查督导组对各地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督导,重点对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宣传发动、问题线索核查、整改问责等方面进行了督查。督查过程中,共发现并移交了42条问题线索。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促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促查改落实。核查核实要认真;比对线索和其它线索要同步开展核查;部门和地方的要求要一致;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要结合;市级督查和县市区督查要协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促问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业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履行监督责任,督查组要履行指导督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