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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管理之浅见
  

张杰
  目前,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呆坏账水平偏高,信贷投放过快,流动性偏低和房地产引发的金融泡沫,信用体制不键全以及金融风险控制机制欠缺等。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行政手段干预使金融自由受到约束,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市场主体道德规范还需提高,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还需继续培养等问题。
  要从根本上消除金融风险的各种隐患,就必须完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伴随着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加之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的迅速发展,促使金融创新活动空前活跃。为此,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强化风险管理部门责任,对照新资本协议草案创新风险评级方法,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关部门管理银行经营中的信用、市场及操作风险。其次,强化信贷风险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功能和银行自身建立的信贷系统功能,通过全面掌握企业信贷信息,建立客户经理制、信贷责任制等措施,不断提高资产质量。
  与此同时,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创新。在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中,制度创新是经济的创新,这不仅因为制度创新决定着其他创新依托的制度环境,从而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更因为制度创新可以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对经济、金融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从而自身获取较高收益。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针对风险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需要更好地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审贷分离的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其次,针对交易工具的制度创新。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金融理论的发展,交易工具已扩大到衍生金融产品,虽然目前的交易手段和交易工具都较为单一,但应及时建立针对衍生金融产品的管理制度,从而为新交易工具的推广奠定制度基础并有效规避由此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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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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