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余勇、余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余世亮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鄂1303民初3209号],原告余世亮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余勇、余海峰立即向原告返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1日
黄伟不慎遗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编号:129801200906886439,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随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慎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开发区支行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王春丰印章遗失,银 行 账 号 :42050181365100000061,开户许可证核准号:L5286000123301,证书编号:5210-00210041,特此声明作废。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