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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
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1批,2018年12月8日)
  注:本次公示内容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组交办问题最新办理情况,前期办理情况见之前公示内容。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鑫丰石业公司郎涛矿山厂没有任何手续,一直盗采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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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鑫丰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随县吴山镇邱河村一组,法人代表:黄宝杰,郎涛是鑫丰石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经随县调查专班核查,该公司未办理花岗岩矿开采许可证,存在非法开采花岗岩矿产资源的行为。同时,该公司也未办理相关林业手续、安全许可证、环评手续以及制定水土保持方案。
  1、随县国土资源局已责令该企业禁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目前已委托具有勘测资质的机构对鑫丰公司违法开采的数量进行核实,在证据完善后将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予以打击。2、随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矿山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现一起,及时打击处理一起。3、强化司法联动机制,对顶风违法的企业坚决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提升执法震慑力。
  随州市随县均川镇原光河三大队、四大队有一家砖瓦厂办厂十几年了,挖山破坏山体,毁坏树木,污染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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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久兴矿业公司办理有采矿许可证,属合法有效采矿权。该公司于2014年在县林业部门办理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林地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9日,期限两年。到期后,该公司向随县林业部门又申报了延期手续,但由于申报资料不齐全,林业部门至今尚未予以审批。2018年11月28日现场查看,因原材料堆场未完全封闭,粉碎机加工时排放的粉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该公司生产页岩砖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便无组织排放;轮窑车间在烧制过程中未进行烟尘脱硫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针对久兴公司页岩砖生产项目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问题,11月28日随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页岩砖生产项目停止生产,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整改,待环评验收通过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目前,该公司已经停止生产,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页岩砖生产项目进行验收。2、针对该公司污染空气问题,随县环保局已于11月30日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对原材料堆放场全封闭,购入除尘雾炮机,加大对厂区内外路面的清扫、洒水频次,抑制粉尘扩散。该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日购入脱硫塔设备,10月15日已经基本安装到位,目前正在对隧道窑生产线进行封闭,委托设备方工作人员进行调试,调试完毕后将对烟气进行全收集,经脱硫塔处理后达标排放。3、随县林业局督促该公司尽快完善林地相关手续,在手续未完善前禁止投入生产。4、随县环保局、林业局、均川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专责,督促该公司及时整改到位,在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随州市随县小林镇祝东村2组马家湾水库坪旁以修建电缆厂为幌子,审批没有下来,就提前先用油锯地毯式砍伐树木毁林几十亩,然后联合动用重型机械昼夜挖山、采砂、卖砂。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电缆厂为湖北欧亚傲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拟建电缆厂项目,拟建设地类为“一般林地”,不属于生态公益林。该公司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一般灌木林地1040平方米,占用耕地7568平方米,取土及砂石用于平整场地。目前现场没有固定建筑物,公司已停止施工。
  1、随县林业局依法查处欧亚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令该公司于6个月内补办林地手续,并对项目现场负责人后开权破坏一般灌木林地1040平方米行为处以5.2万元罚款。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林地手续。2、随县国土资源局已对欧亚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将依法对该公司非法占地和非法采砂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停止施工。3、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小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跟踪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欧亚公司认真履行处罚决定,在依法依规办齐相应的林业、国土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平整场地,严禁擅自开工建设。
  随州市随县尚市镇居委会五组附近有一生产建筑砖瓦厂(随州方正建材厂)专门生产用于建房的充气方砖,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气体,严重损害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污染空气和土壤。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1.反映“随州市随县尚市镇居委会五组附近有一生产建筑砖瓦厂(随州方正建材厂)专门生产用于建房的充气方砖,污染空气”问题属实。2018年12月3日,调查专班到实地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粉尘治理,但原材料堆场未完全封闭、覆盖,粉磨车间路面积尘较厚,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反映“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气体,严重损坏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污染土壤”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生产车间已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6台套,锅炉改用生物质燃烧,锅炉车间安装水膜除尘器和陶瓷除尘器各一套,对生产车间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2018年7月9日,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检测报告(STT检字20180629010)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公司向厂区外排放的气体为蒸压釜排放的蒸汽,蒸压釜内原材料为石灰和水泥,并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也不产生污染土壤的物质,故不存在严重损害附近居民身体健康的情况。该公司2017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评价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所有岗位粉尘浓度、噪声范围、化学毒物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2018年10月,该公司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体检,据体检结果显示,职工健康均无异常,无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与职业禁忌症。
  1、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随县环保局于2018年12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原材料堆场进行封闭及对原材料进行覆盖,有效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并安排专人定时对粉磨车间路面进行清扫,定期洒水降尘。2、随县环保局、尚市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专责,督促该公司及时整改到位,确保该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邱河村有很多石材加工厂的染色软化工艺造成水污染严重,加工石材时产生的粉尘污染,都对人身体有很大的危害。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1.反映“随州市随县吴山镇邱河村有很多石材加工厂的染色软化工艺造成的水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吴山镇73家石材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染色软化工艺。石材加工企业均按环评要求建有雨污分流设施和防渗漏大切沉淀池,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2018年12月2日,调查专班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加工企业生产废水外排迹象。2.反映“加工石材时产生的粉尘污染,都对人身体有很大的危害”问题属实。石材加工企业均采取封闭车间及湿法生产,能够有效控制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但吴山镇石材加工企业较多,来往运输车流量很大,车辆运输会产生一定的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强化粉尘治理。目前,吴山镇已投资200余万元对工业园进行绿化、亮化、美化,聘请武汉规划设计院对吴山镇石材园区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将园区道路卫生保洁服务外包,配备洒水车45台,定时进行洒水降尘,有效抑制粉尘扩散。2、强化水污染防治。督促石材加工企业按照安全、环保及防汛的要求,高标准建设过滤池、沉淀池,做好边坡防护,通过雨污分流、逐级沉淀回收利用,实现加工废水“零排放”。3、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随县环保局、吴山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对非法排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联华村大东矿山方向,晚上矿厂上很多车子拉砂石,噪声、灰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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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吴山镇联华村大东矿山方向共有石材开采企业6家(随州市金汇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大东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福磊石业有限公司、随州市神龙石材有限公司、随州市三磊石业有限公司、湖北随州华飞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上午,随县调查专班到联华矿区进行现场核查,6家开采企业均未生产,现场未见切割机械设备,矿区道路上未发现有运输车辆。但前期随县国土资源局在夜间巡查时发现,少数矿山平台夜间有开采迹象,县国土局、吴山镇政府及时进行了制止并依法查处。同时,矿区内部分路面未采取水泥硬化,车辆运输会产生道路扬尘及交通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加强矿山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偷采盗采矿山行为,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随县国土执法局现已立案3起,正在依法依规处理。2、强化道路扬尘治理。目前,矿山企业已筹资2000万元将吴山石材工业园至各矿区的道路全部硬化为9米宽的水泥路,投资100余万元在矿山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8000余株,在联华矿区投资300万元建设车辆冲洗站,对运输荒料车辆进行冲洗,并配备洒水车45台,洒水喷雾压尘、吸尘,抑制道路扬尘扩散。3、有效防治噪声污染。要求各开采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和装置,并给高速运转设备的基座安装减振装置,降低开采噪声。加大矿区植树造绿力度,有效增加绿地面积,达到吸音除尘效果。要求运输车辆安装减震降噪装置,禁止运输司机大声和持续鸣笛。
  随州市市辖区舜井大道169号老东城办事处住宅房北面20米墙外5家小磨香油作坊,每天凌晨4点到早上7点,浓烟滚滚,烟气扰民。
  经查,群众反映的烟气是油坊在使用燃煤燃薪炒锅炒制芝麻过程中产生的,其中3家作坊(老王滴滴香小磨香油坊、白记小磨香油坊、四季香小磨香油坊)在磨油前会将芝麻炒熟,产生烟气对周围住户的生活有影响;另外2家(姜记小磨香油坊、肖记小磨香油坊)在外地炒制,作坊只磨油对群众基本没有影响。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已责令3家从事芝麻炒制的油坊停止使用燃煤燃薪炒锅,7日内对炒锅进行拆除或改造(改电改气);并责令5家作坊业主签署承诺书,严格规范生产经营时间和生产流程,避免扰民;组织加强巡查,一旦发现未按要求整改并违规生产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行政执法措施予以打击。
  随州市随县小林镇天翔矿业有限公司排放废水、废气,产生了有毒性的排放物,导致投诉人200箱蜜蜂全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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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1、2018年12月19日,经调查专班现场查看,该公司已于2018年7月份停产,现场无粉尘、噪声排放;该公司建有3个水泥硬化的生产废水循环池,循环池内存放有废水;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排放物,所产生的尾矿堆放在该公司尾矿库内(尾矿库现已停止使用)。2、2018年6月10日,信访人将流动养蜂专用车(200箱杂交蜜蜂)迁移至小林镇祝林店十三组。6月12日,信访人发现养殖蜜蜂陆续死亡。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小林镇人民政府均无法断定其蜂蜜死亡原因,故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民事诉讼。信访人于2018年8月8日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天翔矿业有限公司赔偿蜜蜂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48万元,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随县安监局、小林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企业将尾矿库内矿渣迅速转出回收利用,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公司已将大部分矿渣转出,进行回收再利用。2、随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小林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尾矿库矿渣处理,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随州市广水市阳光小区堆积了大量的河砂,噪音和灰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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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核实,反映“阳光小区堆积了大量的河砂,噪声和灰尘很大”问题属实。此件为重复投诉件,原投诉内容为:“晚上10点钟以后,有车从外面拉沙进小区,噪声很大”。2018年11月14日,广水市政府责成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应山街道办事处迅速成立调查专班,现场调查核实并整改,经过前段时间整改,虽然没有晚上拉沙卸沙现象,但现场有沙粒堆积,白天仍有拉沙卖沙现象,有汽车噪声和扬尘污染,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广水市再次责成市房管局与城管局组成联合执法专班,迅速取缔该临时囤沙卖沙点。12月1日,连夜转运现场90%的沙料,截至12月4日已将地面及散落在基坑内的沙料清理干净。12月5日广水市房管局在现场搭建围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随州市随县淮河镇恒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粉尘和噪音严重,污水直接排放到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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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反映恒然生物公司生产的过程中粉尘和噪音问题,情况属实。恒然生物公司西边为弊阴庄,北边为淮河店村,生产加工车间距离居民点100多米。该公司采取了一些的除尘降噪措施,达到了一定的效果。2018年12月3日,随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及无组织粉尘(颗粒物)进行了突击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及昼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一筛分传送带为露天作业,未采取封闭措施。2.关于反映排放污水问题,不属实。恒然生物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1、随县恒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对露天筛分传送带现场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2、2018年12月5日,随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该公司对生产车间、原料仓进行全封闭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积极整改。3、随县环保局、淮河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检查督办,督促随县恒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环保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粉尘噪音扩散,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随州市曾都区城区青年路烈山大道路口(大润发超市对面)、汉东路南关口附近、汉东路文峰西街路口大洪山烧烤城、解放路东壕街路口等多处烧烤店,每晚六点到次日凌晨,烧烤时烟雾弥漫,油烟扰民严重。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路段存在夜间露天烧烤行为,排出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
  2018年4月,市民曾投诉反映城区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问题。对此,随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已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整治,对各露天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不得露天烧烤食品,入店经营并采取有效的油烟防治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随后,对拒不改正的烧烤店分别立案查处。2018年12月3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到青年路、汉东路及南关口等处进行现场核实,发现部分烧烤店仍然存在露天烧烤行为,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把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作为关注重点,自2018年12月10日将开展集中整治,对露天烧烤行为进行坚决取缔,对室内经营的油烟扰民行为依法查处,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村委会隔壁有一个熬制松香的工厂,排放的浓烟大,污水直接排放到灌溉渠里。红山头村6组堰塘污染严重,水质很脏,臭味难闻,一直没有得到治理。
  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随州市松州林化有限公司,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主要从事脂松香生产加工。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011年以后转让给现经营者叶常伟,转让过程中因出现经济纠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才开始正常生产。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行为。根据现场和前期调查情况,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燃煤锅炉在2017年更换为环保型燃油锅炉,有一个过热炉作为燃油锅炉的辅助加热炉,主要燃料为生物质及薪木,有烟尘排放。红山头村6组堰塘为自然堰塘,主要接纳附近村庄雨污水,周边无工业企业及养殖场,堰塘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水质较差。
  1.曾都区环保分局对随州市松州林化有限公司未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落实“三同时”验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2月3日,对该公司主要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在办理好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2.曾都区水利局指导随州市松州林化有限公司做好生产污水回收循环利用和处理,封堵外排水口,确保无污水排放到灌溉渠。3.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对堰塘垃圾进行清理,填平不规则地段,并保持清洁卫生。
  随州市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恒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噪音、污水、灰尘扰民。
D42000 0201811 300031
  1.关于反映恒然生物公司生产的过程中粉尘和噪音问题,情况属实。恒然生物公司西边为弊阴庄,北边为淮河店村,生产加工车间距离居民点100多米。该公司采取了一些的除尘降噪措施,达到了一定的效果。2018年12月3日,随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及无组织粉尘(颗粒物)进行了突击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及昼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一筛分传送带为露天作业,未采取封闭措施。2.关于反映排放污水问题,不属实。恒然生物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1、随县恒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对露天筛分传送带现场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2、2018年12月5日,随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该公司对生产车间、原料仓进行全封闭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积极整改。3、随县环保局、淮河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检查督办,督促随县恒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环保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粉尘噪音扩散,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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