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市各类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根据我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经所在社区、办事处初审公示,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25 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484户符合第八期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其中,城镇低收入家庭 36 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302 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46 户。公示时间:2019年6月6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期限为15天。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联系。
举报电话:高新区建设局3287526
曾都区住建局3319736
监督电话:随州市住建局 3286878 7058178。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