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公告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现就不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机构不再留存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二、原已留存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房产证)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领回。权利人为个人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权利人为单位的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档案室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15号编钟音乐厅内,电话:3255668。
  三、请广大市民、企事单位在购买不动产或其他用途使用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房产证)时,谨慎核实不动产权利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它限制情况,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公告。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8日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公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综合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