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通讯员 夏雨花 裴国富
前段时间,随县万和镇沙河店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刘杰一直在为一件事情发愁,愁得她连续几天都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事情由来是这样的。沙河店村建立了光伏电站,有一些林地征收、防火护林等工作,需要村“两委”干部持续走访调解。因为时间战线拉得太长,有的干部提出给每名干部一次性发放车补2000元。村党支部书记石正云考虑到大家工作比较辛苦,也没有当场拒绝。
刘杰就是在为这件事情犯愁。她认为,为百姓做事是村“两委”干部应尽的责任义务,额外发放车补看似合情,实则不合规。而且如果不及时制止,自己作为纪检委员,既辜负了干部群众的信任,也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监督对象。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杰还是说服了自己,纪检委员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儿、提醒的事儿,该出手时就出手,此时不说到时再讲就晚了。
“这个车补发不得!”想通之后,刘杰对石正云说,“没有政策依据的补贴如果发了就是违规,你再怎么体谅我们村‘两委’干部也不能违反纪律规定。到时候因为给我们发车补,让你受处分,我们也不好受。”本来还犹豫不决的石正云觉得有道理,明白这种“好人”当不得,既会害了自己,也会连累他人。之后,沙河店村组织召开“两委”会议,刘杰在会上敞亮地向村干部说明了情况,强调了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得到了其他村“两委”干部的理解。至此,刘杰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