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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造福曾都农民
1至10月3.26万参合农民获得住院补偿1658.2万元
作者:董斌、
  本报讯 记者董斌、通讯员杨双庆、肖书超报道:“我因脑外伤住进了曾都医院,住院费花了27860元,获得医疗费补偿12322元,这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我带来的好处啊!”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黑龙口村村民郭金林昨日高兴地对记者说。
    今年1月1日,曾都区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区共有93.3万农民参合,占农业人口的80.36%。参合农民个人年缴纳15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15元,区财政补助5元,共筹集到位合作医疗基金5131.5万元。1-10月份,全区共有33.6万参合农民得到门诊医疗费用补偿591.5万元,共有3.26万参合农民得到住院医疗费用补偿1658.2万元。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们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再也不小病拖,大病抗了!”市经济开发区淅河镇青龙店村村民吴华明说,“我因脑外伤住院花了近3万元,报销了1万多元,真要感谢农村合作医疗啊!”而同是淅河镇的村民何某则没有如此幸运,因为对合作医疗不信任,他一家今年没有参加合作医疗。没想到,何某的女儿先后三次住院,拿着亲戚的《合作医疗证》获得了数千元补偿,后被查出追回了补偿款。何某只后悔当初没有参加合作医疗,并表示明年一定要参加合作医疗。
    曾都区对经过筛查的1.14万名慢性病参合患者每人给予500-800元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该区还对今年没有住院的89万余名参合农民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目前正在各乡镇进行,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
    2008年,曾都区将对合作医疗方案进行调整:中央、省、区三级财政将继续为每个参合农民补助40元;农民个人缴纳15元后,国家再补贴1元,共16元计入个人家庭账户,用于门诊治疗;住院补偿比例比2007年有所提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封顶线从2007年的1.5万元调整为3万元;提高了住院分娩定补标准,2008年参合的孕妇,属计划内生育的,住院正常分娩(顺产)每人定补由2007年的6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鼓励参合农民患者使用中医药及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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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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