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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员工流失 暂扣押金留人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不可取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讯 记者徐军国、通讯员甘永军报道:为了留住员工,一些企业竟采取收押金的办法。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不可取。 12月14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一员工投诉,称一服装专卖店老板在其上班时收取了其200元押金,在她要离开时,老板却不退押金。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人员迅速前往调查,经了解,员工投诉属实,但服装店老板以口头约定干满一年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劳动监察人员对该服装店老板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后,服装店老板最后退还了该员工的押金。 据劳动监察人员介绍,类似情况在我市城区依然存在,一些单位为留住员工,采取缓发工资、押一个月的工资等形式留住员工。一些员工对此也颇有微词,一王姓员工说,如果真的选择要离开,即使不要押金也要选择跳槽。 劳动部门相关人士说,用人单位最好用一些人性化的举措来留人,比如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