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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三四年 为何不能入住
李红云要求:四方大成15天内必须向购房户交房
  本报讯 记者许享红报道: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群众利益是大事,要关注民生、情系百姓,务必在2008年1月6日以前建好四方大成尾期工程并交房,让35户居民尽快入住。这是12月21日市长李红云在四方大成现场办公提出的严肃要求。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安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万学斌参加现场办公。
    据了解,张某等35户居民,于2003至2005年间依法购买了随州四方置业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但四方大成一直未在合同期内交房,原因是随州舜华建筑公司承建的3号楼迟迟未竣工,未竣工原因是四方大成欠其工程款。导致购房户所购商品房迟迟未能交付。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群众诉求,为解决四方大成35家购房户“难入住”问题,去年12月1日,市长李红云召集相关部门及购房户、开发商、建筑商参加协调会,明确提出协调意见:法院采取措施拍卖部分房屋,以筹措资金并分期分批支付给舜华公司,完成3号楼尾期工程,保证2006年底前交房。此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已查封的商品房中的部分房屋依法予以拍卖,拍得款项150余万元,今年4月10日该院将拍卖款全部支付给了舜华公司,舜华公司拿到款项至今仅完成了部分尾期工程。
    李红云严肃地表示:去年12月1日协调会已过去386天,尾巴工程仍没完成,购房户仍没入住,对老百姓的诉求置之不理,正义何在、公理何在?有关部门是什么作风!有没有官商勾结、徇私枉法现象?
    李红云严肃指出,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民生问题不能小视,各部门要转变作风贴心为群众服务,15天内彻底建好四方大成尾期工程,2008年1月6日以前务必交房,要还群众以公道;要严查问题的根源,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者要依法严惩,对违纪者严肃纪律处分,对奸商要果断查处,愚弄百姓的违法建筑开发企业要严肃追究,依法处置。要严禁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刘安民要求,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地抓好落实,要把群众利益挂在心头,争取把这件事办好,快速优质建好尾期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交房,让购房户尽快搬进新房,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明权、市政府秘书长冯茂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办公会,大家表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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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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