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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划定38处饮用水源保护区
作者:伍雅兮、
  本报讯 见习记者伍雅兮、通讯员聂双义、魏东报道:日前,我市讨论通过了《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对38处饮用水源划定了保护区,并将报省政府审批。
    据调查统计,我市49处饮用水源地,年取水总量5918.16万吨,覆盖总人口79.3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0.77%,全市境内水源地水质只能满足最基本的供水需要,整体水质情况不容乐观。
    《方案》对我市38处饮用水源划定了保护区,其中:河流取水18处,水库取水20处。据介绍,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饮用水源进行严格保护。
    根据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以及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范围内,所有排污口全部拆除。此外,在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一切活动;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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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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