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一封辞职书遭天价索赔
“最贵员工”终于辞职
作者:刘晓鹏
  1月17日,对于辞职不成反被提起“天价索赔”诉讼的唐德连来说,这一天心情复杂。被称为“最贵员工”的他终于和原来的单位达成书面协议,办理了离职手续。
    2003年7月,唐德连与北京石油机械厂(下称北石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2007年3月5日,唐德连向自己部门的负责人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当时厂方负责人表示“不同意辞职”,唐德连则在交回公司提供的电脑等物品后,离开了岗位。一个月后,唐德连回到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被拒绝了。2007年4月29日,唐德连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厂方转移档案关系。而厂方则提出反诉,提出“没有收到唐德连的辞职报告”,认为辞职并非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因唐德连擅离职守,给企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要求唐德连赔偿5635.98万元的损失。对于一个工作仅仅几年的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天价”,唐德连因此被称为“最贵员工”。
    2007年7月6日,海淀区仲裁委作出裁决,唐德连与北石厂的劳动关系存续,驳回北石厂的巨额索赔请求。
    对于裁决结果,唐德连和北石厂均不服。7月18日,唐德连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10月18日,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合同依法应于唐德连递交辞职报告30日之后解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厂方应于此后依法转移唐德连的档案材料。由于北石厂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所以不支持其索赔请求。后厂方继续上诉,被驳回。
    1月17日,厂方终于改变态度,与唐德连达成书面协议,并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 (刘晓鹏)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最贵员工”终于辞职
  本文所在版面
【第 C2 版:职业广场】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