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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禁鞭办提醒市民
十五过后恢复限鞭
作者:马培春、
  本报讯 见习记者马培春、通讯员何敬玉报道:在热闹的爆竹声中,人们辞旧迎新。2月22日,市禁鞭办传出消息,从即日起,城区按规定恢复限鞭。
    根据 《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城区八类场所及其周边100米以内的区域为禁放区。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起汉丹铁路,西至氵厥水河,南起府河、文峰大道,北至明珠路。限放区域内,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以及国庆节、元旦全天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四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它时间禁止燃放。
    市禁鞭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做好禁、限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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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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