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单位要求辞职者立刻离职怎么办?
作者:苗其巍
  日前,小可向公司正常提出辞职,想等公司找到人再走,(公司有规定提出辞职7天后正常交接就可以)。但是公司方面却称已经找到人,让小可上最后一天班就走。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吗?小可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释疑:员工辞职在劳动法中称为“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辞职的请求权是在员工手中的,员工不提出,单位不能迫使员工提出;这一请求权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任何的口头辞职不能产生劳动法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而这一请求权是员工预期自己还需要工作30天的前提下提出的,如果单位擅自改变这一预期,显然和员工提出辞职的意愿是不一致的。
    如果把辞职视为一种法律上的要约,那单位只有承诺的份,即只有答是或者否的权利。小可的辞职要约包含继续工作30天的内容。而单位要求小可上最后一天班就走,这是对要约的改变,也就是一个新的要约。如果是一个新的要约,那这就不再是小可辞职,而是单位对小可的辞退了。
    当然,单位辞退员工也需要书面通知。所以该公司这样说并不构成劳动法上的辞退。但至少已经可以得出结论:他不能要求你只上最后一天班就走,因为这是违法的。
  (苗其巍)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单位要求辞职者立刻离职怎么办?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4 版:职业广场】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