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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砍伐林木村民获罪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潘立文、王磊报道: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在自家承包山上大肆砍伐林木。近日,被告人龙某被曾都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1月底,龙某与其两个儿子商量,想在自家承包山上砍万把栎木木耳棒。龙某便写了林木采伐申请书,但没有办到林木采伐许可证,于是龙某父子三人决定偷偷地砍。当年12月,龙某父子三人工砍伐自家承包山上2.4米长的栎木1372支,折合立木蓄积20.73立方米。而相关法律规定,蓄积达到5立方米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人举报,龙某被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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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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