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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类产品将加征特别出口关税
  新华社4月17日电 财政部17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决定是针对目前国内春耕生产化肥供应及价格情况,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的。
    进入3月份以来,我国春耕自南向北展开,随之全国进入了化肥使用旺季。而受国际能源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国内、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差异不断扩大,拉动了化肥出口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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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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