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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实施《价格法》十年大事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全市物价系统以《价格法》为准绳,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价格形势,努力克服价格监管中的各种困难,顺利平息了突如其来的严重非典疫情和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等特大自然灾害时期的价格异常波动,为价格改革和服务随州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价促发展 制定《价格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对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十年来,全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价格法》,严格依法治价,促进了经济发展。 ●2000年以来,先后10余次落实调低近万种国家定调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35%,共减轻患者负担上亿元。 ●2001年,报经省物价局批准,从11月1日起在随州城区开征污水处理费。 ●2002年,召开了随州市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听证会,为科学合理制定营运价格提供了决策依据。 ● 从2002年开始,对电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降低电话初装费和通话费等标准。 ●2002年开始,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和涉农收费公示制。目前,我市部门收费、教育收费、涉农收费公示率已达到100%。 ●2002年开始,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价格听证、专家评审、集体审价、成本监审、价格执法“四分离”等制度。 ●2003年,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两部制的要求,制定了全市农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全市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200余万元。 ●2003年,农村电网“二改一同价”工作结束,农村居民用电价格由1.20元/度下降到0.508元/度,年可减轻我市农村居民电费负担3000多万元。 ●2006年,对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和出台了物业管理收费办法。 ●2006年,将3342项市管医疗服务项目核准为3068项,取消归并274项,总价格水平比原收费水平低11个百分点,特别是大型手术费和检查费平均降低50%以上,年可减轻患者负担2000多万元。 ●2007年,我市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走读生上学为零交费。 ●2007年,出台了《随州市电力报装管理办法》,首次对我市电力报装收费行为进行制度规范。 ●2007年,为解决城市无房困难户租得起房问题,制定了较优惠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2008年,制定出台了我市九条旅游线路一日游参考价。 严格监督维权益 监督检查是物价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十年来,我市高举价格监督检查利剑,维护了群众利益。 ●1998年以来共检查单位3406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814起,查处违法金额1.2亿元,实现经济制裁8997.59万元,其中清退7028.44万元,收缴财政1969.15万元。 ●自2002年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以来共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3327件,其中立案查处1211件,退还用户多收费用647.94万元,办结率达到100%。 ●从2004年开始,连续四年参与全省“涉农价费楚天行”活动,共检查涉农收费单位278家,查出违法收费450万元,清退330万元,收缴财政120万元。 优质服务构和谐 价格工作一头连着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一头牵着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利益,十年来,全市物价部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化公共服务,促进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 ●1998年以来,共鉴证价格案件1353起,鉴定价格17980万元,道路事故车辆定损评估900多起,鉴定金额1900多万元,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办案依据。 ●2000年以来,我市实行年度定额缴费制的企业从最初的23家增加到231家,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078万元。 ●2001年以来全市共取消收费项目542项,降低67个收费项目标准,转经营性收费13项,减轻各方负担近亿元。 ●2002年,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实行收费优惠政策。 ●2003年,首次对与“非典”相关的药品及用具实行最高限价措施,迅速稳定了相关价格,促进了人心安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06年,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全市共建“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站点996个,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2070名。为群众做好事176件,减轻群众负担3000余万元,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群众增效750余万元。 ●2007年,为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我市制定了 “工业园区收费”、“征地和建设项目收费”两个“一费制”。 ●2007年,在全省率先落实低保电价优惠,全市2万多户低保居民落实优惠电价129.94万元。 ●2007年,全市物价部门相继开办了价格信息网站,直接为群众提供价费政策、价格信息、价格投诉等服务,点击率达2万余人次。 ●2008年,针对物价上涨的局面,首次启动对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物价。 十年征程,十年奋斗,十年硕果。市物价局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文明诚信执法先进单位”、“五好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等。人民群众多次送来“为民办实事,体恤民情”的锦旗、牌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