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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棉社区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
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随政办法(2013)1号文件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二棉社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其补偿办法如下: 1、老生活区产权界定和补偿,2000年破产改制时因界定危房未进行房改,所有老生活区居住的职工无产权,清算组破产终结时清算组将老生活区所有房产、土地移交到二棉社区集体所有,二棉社区引入市场机制棚户区改造后房屋按1:1比例资产返还给社区,然后惠及社区居民和社区建设发展。 2、老生活区居民补偿办法: 货币补偿范围和标准: (1)个人搭建的小伙房按200元/m2(高新区规定最高为120元/m2补偿)。 (2)自己安装的水电按水480元,电500元补偿。 (3)装修费根据实际情况,按高新区规定的补偿政策补偿。 (4)搬迁费每户500元。 (5)改造前属于小房子或大房子半间住户的,购买改造后的房子(小户型)按市场价(参照相邻新建商品房价格暂定2680元/m2)优惠10%。 (6)改造前属于大房子(大三排房)一间住户的,购买改造的房屋按市场价(参照相邻新建商品房价格暂定2680元/m2)优惠12%。 (7)在原二棉已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等福利性房屋的住户,不享受优惠政策。 3、对此方案若有疑议请在方案公告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社区。 曾都区淅河镇二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6年3月 公 告 二棉社区老生活区住户: 二棉社区棚户区改造老住户共116户,截止2016年4月1日已签订协议104户,还剩12户,社区分别电话通知你们12户于2016年4月1日下午3点在二棉社区会议室召开剩余12户协议协商会,但你们都未到会。现随州市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声明放弃此项目,住户签订协议率已达90%。按照棚户区改造的进程,社区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剩余12户,请你们在2016年4月12日以前来社区签订房屋补偿协议,若不来签订协议视同自己放弃。 曾都区淅河镇二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