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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开公示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公交管【2016】128号)要求,为了推动将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信息挂钩,加强我市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推进春运信用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决定对涉及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后驾驶、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随州市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信息汇总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4213933900031564213933900034584213933900031614213002700079624213933900031624213933900036234213933900036234213933900036254213933900036244213939300036214213933900031604306210001355394213810000506280420982000029924042010400133277104205060000287670421381000050552042132100002174604213810000491630 案件名称 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超员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处罚事实 核载30人实载37人核载19人实载29人核载19人实载24人核载27人实载40人核载19人实载25人核载19人实载25人核载17人实载23人核载17人实载23人核载26人实载34人核载30人实载42人核载19人实载27人 处罚依据 (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湖北省办法)74条1款1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法》第90条、《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 驾驶人姓名 李银川 程海冰 李丰城 江涛 姚大刚 余世友 杨关运 李红波 吴远江 韩贵金 王金林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毛庆启 车辆号牌种类 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汽车大型汽车大型汽车大型汽车大型汽车大型汽车大型汽车小型汽车 号牌号码 鄂S08358鄂S60992鄂S15268鄂SW1336鄂S35086鄂S23872鄂S23888鄂S08209鄂S09052鄂S08021鄂S23952鄂S83599鄂S82565鄂S83133鄂S83075鄂S82295鄂S83989鄂S83388鄂S91902 处罚结果 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500元,扣12分罚700元,扣24分罚700元,扣24分 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 顺捷公司通宇公司大众公司顺捷公司顺捷公司大众公司恒通公司大众公司顺捷公司顺捷公司大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