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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 保障生存发展权益
——随州市残联负责人就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答记者问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实现精准脱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人群。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同步小康,今年一季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启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为此,本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专题采访了市残联有关负责人。
    问:“两项补贴”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本制度是国务院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实施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
    问:我市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有何重要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民生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需要重点补上的“短板”,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就是党中央、国务院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实施的兜底补短具体举措,体现了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对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一制度的实施,我市将有约3.5万残疾人直接受惠,成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惠民生大事之一,对于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
    问:哪些残疾人属于符合领取补贴的对象?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问:“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全市范围内统一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
    问:“两项补贴”个人怎么申领?
    答:坚持自愿申领原则。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向残疾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残联提交书面申请和证件,由乡镇(街道办)残联、民政受理并初审,县级残联复审,县级民政审核审定。
    问:“两项补贴”制度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县(市、区)财政部门如何发放补贴到残疾人个人?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特殊情况下可按季度发放。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县级民政和残联审核确定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花名册,按政策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个人账户。
    问:“两项补贴”与其他政策的补贴如何衔接?
    答:为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实施方案》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现行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三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五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六是结合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低保,进而让他们享受到两项补贴制度带来的福利。
    问:落实两项补贴制度的职责要求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改善民生和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向政府汇报、制定工作方案、协助受理申报、比对低保信息系统、核查相关政策衔接、向财政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联合开展绩效评估和检查督办工作,协调推进整体工作进程。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社会化形式发放到残疾人账户,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残联组织要严格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配合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受理申报、核查相关政策衔接、审核补贴对象资格、填报补贴对象汇总表、配合做好资金发放、做好数据库数据录入、资料规范建档存档、联合开展检查督办、及时了解掌握反馈残疾人状况和需求等工作。总之,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工作。
    问:如何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制度落实?
    答:《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方式,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的定期复核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要形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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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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