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随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大事记
  1、2014年7月7日,市政府同意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划及工作要求。
    2、2015年1月20日,市长郄英才批示“市编办、国土局认真研究,提出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及调整方案”。
    3、2015年3月和6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国土资源部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四川泸州市和荆州市学习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借鉴外地不动产登记成熟经验。
    4、2015年5月15日,市编委会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等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5〕6号)文件,明确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5、2015年5月29日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系会议座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善谋作了重要讲话,市编办对《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等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5〕6号)文件进行了解读。
    6、2015年6月16日至7月6日由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国土局组织调研组深入到曾都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对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从业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议,以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国土局名义报市政府决策,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善谋对调研报告进行了批示。
    7、2015年7月22日市编办组织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召开不动产登记专题会议,重点讨论了《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文件,就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等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
    8、2015年7月29日市长郄英才就落实《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文件,批示“国土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速提出落实方案上报”。
    9、2015年8月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袁善谋同志主持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了纪律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明确了房屋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能划分,形成了会议备忘录,郄市长、袁市长对备忘录进行了批示,同意备忘录的意见。
    10、2015年8月14日市编委下发了《关于明确市不动产登记局职责和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5]17号)文件,明确了市不动产登记局职责和人员编制。
    11、2015年8月2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袁善谋同志主持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办会。会议要求我市作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四个试点城市之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必须走在全省前列;各部门要落实好中编办、省编办、市编委会文件和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备忘录精神;房产部门要做好资产移交、人员划转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信息平台建设、新到岗人员培训、不动产登记业务模拟运转工作;市编办要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闭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相关职能调整与衔接工作。
    12、2015年8月2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郑海涛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房屋登记工作移交会,正式将市房产管理局承担的房屋登记职能划入市国土资源局,人员划转到市不动产登记局。
    13、2015年9月1日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在随州市本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14、2015年9月8日,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并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随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大事记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7 版:专版】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