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国税局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本报讯 通讯员余涛报道: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广水市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税收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市国税部门接收地税移交“营改增”纳税人2352户,完成了开票、申报、税负测算分析等工作任务,今年为企业减负10000万元,其中四大行业减税7000万元,其它相关企业扩大抵扣范围预计减税3000万元,营改增后成效明显,企业税负明显下降。 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共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354户,共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1390327.86元。 扩大群众消费需求。严格执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至目前,已对2000余台小汽车减按5%税率征税,少征税款近1000万元。 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针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是否征税、征多少税这一社会热点,该局及时与地税部门联系,密切配合,横向联动,互通政策,在严格按照规定征税的同时,对181户纳税人进行了免征,共免征税款150.26万元。 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今年元至7月,共为13户出口企业办理退税2545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2015年共有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优惠政策,共加计扣除研发费用9745290.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