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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失火烧山林也需依法追刑责

  本报讯 通讯员田江厅报道:6月7日,随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失火案,犯罪嫌疑人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17年3月2日,吴某到随县南部某镇的一山场山脚下农田里,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田里的秸秆点燃,在秸秆即将烧尽时,天空忽起旋风,将秸秆火星引致附近山上,进而引发森林火灾。山场着火后,吴某虽积极联系亲属和当地村民灭火,但仍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鉴定,吴某失火的过火有林地面积120余亩,构成失火罪。
  目前,吴某已被羁押在随州市看守所,吴某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要承担因用火不当造成他人山林受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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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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